关于公开征求《淮南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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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2025年规章制度计划的通知》要求,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淮南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和部门公开征求意见,截至7月31日公示期满,共收到7个部门提出的11条建议。
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
单 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备注 |
1 |
市机关事务局 |
1、针对任务措施(二)全面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3.推动新增和更换公务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特用途公务车除外)。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力度,力争2026年底市域内累计推广公务用车300辆以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我市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分别由不同单位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审批各县区购置(更新)的公务用车,市财政局负责审批市直事业单位、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更新)的公务用车,我单位负责审批市直党政机关购置(更新)的公务用车,且全市公务车辆“三公”经费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为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建议责任单位修改为: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区政府。2、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表中:2024年公务用车纯电公务用车乘用车目标任务为80辆,而实际2024年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纯电公务用车乘用车为6辆,初步了解了各县区及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2024年购置情况,与目标任务相去甚远,建议按实际数量调整。按照车辆购置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2025年与2026年也难以达到目标任务,建议进行适当调整。 |
未采纳 |
试点区推广任务目标已申报至工信部确定,不予更改。 |
2 |
市发改委 |
3、在第二项内容任务措施中第(四)点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的第2小点“加快实施淮南公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V2G项目。积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罗山公交停保厂、平山头公交停保厂、田东公交停保厂等智能“光储充放”一体化示范站项目建设,实现推广参与车网互动的公交车辆每年不少于5500台次,形成完善的车网互动业务模式。(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建议修改为“加快实施淮南公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V2G项目。积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罗山公交停保厂、平山头公交停保厂、田东公交停保厂等智能“光储充放检”一体化示范站项目建设及车网互动运行调控技术研究与应用,实现推广参与车网互动的公交车辆每年不少于5500台次,形成完善的车网互动业务模式。(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控集团、国网淮南供电公司)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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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财政局 |
4、建议将“(二)全面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中第6条“交通、公安、生态环境、财政、商务等部门要根据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删除“交通、公安、生态环境、财政、商务等部门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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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商务局 |
6、P5(三)加大政策支持。中责任单位删除市商务局,因商务部门以旧换新政策主要针对个人消费者且是9座以下乘用车辆,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政策中不涉及商务部门。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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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交通局 |
7、方案第2页:推动新增和更换出租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方案第6页:新能源出租车每年推广1000台。 |
部分采纳 |
试点区推广任务目标已申报至工信部确定,不予更改。 |
6 |
交控 |
10、鉴于企业投资修建高速公路有成本管控,建议删除第4面第3点“探索绿色智慧交通管理示范应用”中“实施本地新能源货车在本地高速公路免通行”一句。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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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生态环境局 |
11、建议将二、(四)4“(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管理局)”中增加“市邮政管理局”。 |
未采纳 |
已与市邮政管理局会商,此项内容不涉及市邮政管理局。 |
8 |
市公安局 |
无意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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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住建局 |
无意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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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市场局 |
无意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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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城管局 |
无意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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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邮政管理局 |
无意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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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淮南邮政公司 |
无意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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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凤台县 |
无意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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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寿县 |
无意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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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建发 |
无意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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