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经信局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09:36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作者:安全生产科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淮办秘[2019]51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局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局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

党委书记、局长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三)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党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部门、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二、局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人工作职责

局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同时,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受局主要领导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指导、协调局分管科室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指导、协调有关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参加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活动;

(四)相关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要求赶赴事故现场,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局分管其他工作负责人工作职责

局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局机关室、局属单位工作职责

局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直接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分管领导要求,落实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制度和措施,指导、协调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向有关行业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特别是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

(三)积极组织、参加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活动,指导有关行业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教育培训、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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