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淮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将《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淮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淮防办〔2023〕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附件1:022+关于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消安委办)+1.pdf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