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届满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5 16:48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 作者:机关党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请届满的党支部按期组织换届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需提前一个月向机关党委提交换届的书面请示。请示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上次换届时间、计划换届时间、新一届党组织人员配备等。

二、各基层党组织在换届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换届选举。

三、新一届党组织人员的配备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原则上在新一届党组织任期内将退休的人员不再提名。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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