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7 09:30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 作者:经济运行办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季节特点,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把疫情防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完善疫情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处置措施与流程,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运行流畅、措施可行。

2.压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防控方案预案,强化人员管理,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和装备的储备与检查,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使用台账,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一企一策”。

3.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督促企业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集体宿舍等较私密空间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洁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

4.严格控制聚集性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减少会议活动频次,确有必要举办的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间隔就座,确保专业防疫措施到位。

5.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宣传的相关要求,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宣传车、移动音箱等媒介以及在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悬挂横(条)幅、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深入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切实引导企业员工成为自己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

6.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企业发生疫情或疑似疫情,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隔离相关人员并报告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启动转诊、收治、密切接触者查找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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