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经济运行和规上工业企业培育督查的通知
局领导,各相关科室,各相关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
为保持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提高规上工业企业培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摸清县区、园区情况,现参照停产半停产企业帮扶包保常态化督查工作任务分工,将督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督查上半年和6月份工业增加值增速落后的寿县、大通区、田家庵区、潘集区、市经开区。
2.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情况。督查新增、净增企业数为零的八公山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和进度较慢的凤台县。
3.各督查组形成督查报告,包括督查单位指标落后原因、下步措施和目标等情况。
二、督查时间
7月30日至8月4日。
三、督查分组
1.第一组
组长:余守坤 市经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员:王鹞、王明明
督查单位:市经开区、毛集实验区、田家庵区。
2.第二组
组长:孙亦民 市经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田新雨、郑军
督查单位:潘集区、八公山区。
3.第三组
组长:刘莉莉 市经信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成员:张晓明、朱赞松
督查单位:凤台县、市高新区。
4.第四组
组长:黄善厚 市经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成员:王怀利、王子君
督查单位:寿县、大通区。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