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1年淮南市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08:29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 作者:节能办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市节能监察中心,各重点用能企业:

现将《2021年淮南市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3日


2021年淮南市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省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工业节能重点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依法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科学精准执法,提升工业能效,助力全市2021年工业节能目标实现。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日常节能监察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及时公布监察结果,跟踪督促整改落实。主要包括:

1.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日常监察。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要求组织属地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见附件1)填报2020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表(主要内容为企业能源管理岗位设立、综合能源消费量、主要产品单耗、节能改造项目等情况,表式见附件2。市节能监察中心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会同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开展现场核查。

2. 省级绿色工厂日常监察。市节能监察中心牵头,会同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对2019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名单见附件1)开展监察,在日常监察相关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绿色工厂评价的一般要求符合性,并对企业持续推进示范情况(含绿色化改造)进行核实。

3. 新材料生产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察。市节能监察中心牵头,会同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对全市电子信息、新能源、高强轻型合金等新材料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情况等实施监察。

4. 新建高耗能项目能效和企业能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察。市节能监察中心牵头,会同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组织对2020年以来建成的高耗能、高污染工业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能效等级和单位产品能耗达标情况等进行检查。对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等实施监察。

被监察对象有多个监察内容的,现场节能监察工作应合并开展。

(二)专项节能监察

结合工信部2021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重点实施以下专项监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按照工信部十四五期间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要求,2021年完成全市钢铁(长流程炼钢和电弧炉炼钢)、水泥(有熟料生产线)企业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建材等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

2.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的要求,开展钢铁、水泥行业阶梯电价专项监察。本专项监察与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中的钢铁、水泥企业监察合并开展。对监察发现的违规企业依法依规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3.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依据相关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落实《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对变压器、电机、风机、空压机、泵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用户企业实施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核查设备台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产品。本项专项监察结合前两项专项监察工作开展,不单独分解任务。

4. 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对重点用能数据中心进行专项监察。按照《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3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能耗测评方法》(YD/T 2543-2013)等标准,核算电能使用效率(PUE)实测值,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措施手段,组织属地重点用能企业531日前将工业重点用能企业2020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jc0554@163.com确保各项监察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能力建设。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培训,宣贯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市节能监察中心要分层次、多渠道开展节能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和专项监察工作培训,继续开展优秀节能监察报告(案例)评选。

(三)严格执法责任。节能监察机构要严格落实工业节能监察岗位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有关规定,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对企业相关资料、数据及分析报告等进行严格保密;加强监察数据结论的审核把关,确保监察报告客观、真实、准确。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企业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薄弱环节要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落实。

(四)提升监察效能。要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结果应用,做好节能监察事后跟踪指导,引导企业定期开展节能诊断、能效对标,鼓励实施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结合节能宣传周、工业节能环保四新推介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推动企业优化用能结构、提升能效水平,为重点行业碳达峰和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1年淮南市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淮经信节能函〔2021〕1号)(1).doc

附件1 重点用能企业、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名单.doc

附件2 企业2020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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