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政务公开省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执行与落实情况发布不全面
整改要求:按月(季度)公开年度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落实情况。尽可能的细化重点工作分类(目录),尽可能的保证落实情况具体连续性、周期性,多用数字及图表展示工作,少用新闻稿件代替工作落实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二、“六稳”“六保”政策相关解读信息发布较少
整改要求:全面阐释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各项工作举措,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三、部分文字解读未说清楚政策亮点,图片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要求: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政策解读要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图片解读需围绕政策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要以生动灵活的方式,让老百姓看得懂。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四、部分重大建设项目未实现全生命周期展示
整改要求: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专题,集中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
五、生态环境中未发布声环境监测结果
整改要求:按月(季度)公开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
六、部分市直部门未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整改要求: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等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动态更新。根据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各单位要以表格的形式及时公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原文件需发布在“部门文件”栏目内并提供下载功能。
整改结果: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通知淮法发[2021]1号,我局正在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待结果出台后再进行公示。
七、部分市直部门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错误
整改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避免出现逻辑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