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市经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 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 |
抽查主体 (层级) |
抽查 对象 |
抽查 基数 |
抽查 比例 |
实施抽查 时间段 |
备注 |
1 |
2021年度重点用能企业日常节能监察情况抽查 |
1.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2.企业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及备案情况。 |
局综合法规科组织发起(牵头) |
市节能监察中心 |
我局监管的重点用能企业 |
18 |
10% |
2021年4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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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年度民爆企业安全检查 |
民爆生产 |
局综合法规科组织发起(牵头) |
局安全生产科 |
淮南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 |
100% |
2021年4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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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1年度违法生产粘土砖检查 |
违法生产粘土砖 |
局综合法规科组织发起(牵头) |
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中心 |
我局监管的墙体建材企业 |
13 |
15% |
2021年4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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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1年度违反散装水泥管理的检查 |
水泥预制品及复合构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规使用袋装水泥 |
局综合法规科组织发起(牵头) |
市散装水泥发展促进中心 |
我局监管的水泥预制品及复合构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
20 |
15% |
2021年4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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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抽查任务名称应包括年度、单位、事项内容等要素,抽查事项应当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发起方式分为“市级统一组织发起”、“市、县(区)分别组织发起”、“县(区)级自行组织发起”;抽查基数为计划制定时实有抽查对象数;抽查比例为全年总体抽查比例;抽查任务根据需要可以按时间段分批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