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经信局(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淮南市经信局(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gxj.huainan.gov.cn)信息公开栏目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经信局(国资委)信息化科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政务中心A座5层,电话:0554-6678339,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淮南市经信局(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一年来,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帮助指导下,以提升公开质量为目标,聚焦政策解读、主动公开、决策预公开等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年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数共660条。
(一)主动公开。我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全面推进“五公开”。全年共公开发布机构相关信息28条,部门文件38件,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相关信息15条,行业规划计划8件,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0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7 件,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42件次,各类应急预案及动态信息12件次,精准脱贫14件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6件次,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清单16件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41件次,行政执法公示5件次,“双随机、一公开”3件次。
落实预公开制度。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决策过程中,采取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企业、县区及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今年在制定线缆整治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制定支持规上企业培育发展有关政策等决策时,及时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及县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建议结果公示在局网站。全年共公开征求意见14次。
深入解读政策。聚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图文解读等多样的解读手段,精准解读民营经济、国有企业、煤电固废等政策文件共6次,转载上级政策解读9件次。
主动回应关切。建立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高频事项,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先后围绕民营经济发展、5G建设情况、煤电固废综合开发现状、70年发展成效等群众关心的话题主动回应8件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 场次。
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发布企业管理、财务指标、业绩考核等国有企业相关重要信息。今年我局共发布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审计结果、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务考核情况、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情况、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薪酬情况等信息29条,制定印发《淮南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淮南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推进依法监管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3件。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次(均为自然人申请,线上申请),因均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已及时答复申请人,建议到相关部门咨询。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各相关科室职责,由信息化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共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保密“自审送审终审”三审制度,待审查完毕后再行公开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认真落实《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结合经信局的工作实际,加强专题专栏建设,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切实按照“5+X”(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的框架调整目录, 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660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的工作格局。制定《市经信局(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细化分工,明确职责,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积极参加市里每季度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会前认真整理整改问题、疑问,会中认真做好笔记,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认真全面整改,做到每次培训会都有交流、有收获、有心得。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制定《关于印发2019年淮南市经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各科室均按照职能要求有所分工,按照《淮南市经信局(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制度》年底对各科室给予评分,分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按照文件要求给予奖励和批评。三是加强社会评议。邀请政务公开领域专业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局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等方面进行社会评议,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完善政务公开体制。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细化宣贯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发布贯彻落实相关通知文件。围绕新《条例》修订七大亮点,即时链接解读文件材料,并通过“淮南工业经济”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引导企业、群众了解关注新《条例》内容。做好工作交流,报送动态类稿件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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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1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行政权力) |
38 |
-3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3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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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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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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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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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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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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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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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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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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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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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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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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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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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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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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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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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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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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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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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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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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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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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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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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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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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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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没有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建议,预公开制度有待完善,制定政策过程中向社会主动征求意见少,采集意见少。二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载体不够丰富,影响范围不够广。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2020年,我局将在市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实现重点突破全力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完善预公开制度。规定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必须要采取召开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
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是丰富形式增效。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和途径,注重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争取多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探索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三是提高公开及时性。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需在决定作出的7个工作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等政策解读需在文件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部分信息需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