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结合我市实际,经与市城乡建设部门协商后,共同起草制定了《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推进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禁实”、“限粘”为主线,切实做好我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类墙材工作。
三、起草过程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下发后,淮南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中心立即组织开展贯彻学习,并起草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2020年8月17日,经市经信局内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后,通过市经信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各部门和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28日经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决定同意联合市城乡建设局共同印发《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精神,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立健全依法执行贯彻条例的各项制度。切实做好我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类墙材工作。
五、主要任务
根据《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认真开展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工作。对设计单位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和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实心粘土砖的予以处罚。
六、创新举措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后,淮南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中心立即组织开展贯彻学习,并起草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2020年10月19日正式印发。此项工作得到省墙改办的充分肯定,并将我市的先进做法转发到全省墙改系统予以推广。
七、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淮南市《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文件精神,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切实做好我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类墙材工作,市墙管中心会同市建管处将不定期的对建筑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