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21 11:17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背景和依据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结合我市实际经与市城乡建设部门协商后,共同起草制定《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推进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禁实”、“限粘”为主线,切实做好我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类墙材工作

三、起草过程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下发后,淮南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中心立即组织开展贯彻学习,并起草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2020年8月17日,经市经信局内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后,通过市经信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各部门和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28日经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决定同意联合市城乡建设局共同印发《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精神,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立健全依法执行贯彻条例的各项制度。切实做好我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类墙材工作

五、主要任务

根据《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认真开展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工作。对设计单位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和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实心粘土砖的予以处罚。

六、创新举措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后,淮南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中心立即组织开展贯彻学习,并起草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2020年10月19日正式印发。此项工作得到省墙改办的充分肯定,并将我市的先进做法转发到全省墙改系统予以推广。

七、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淮南市《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查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文件精神,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切实做好我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类墙材工作市墙管中心会同市建管处将不定期的对建筑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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