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经信局(国资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6:52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gxj.huainan.gov.cn)信息公开栏目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经信局(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政务中心A座5层,电话:0554-6644946,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工业经济、信息化、国资监管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21年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数共334条。

(一)主动公开。

 扎实做好“五公开”工作2021年共公开发布机构相关信息18条,部门文件7件,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相关信息22条,行业规划计划6件,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4件,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26件次,各类应急预案及动态信息18件次,乡村振兴4件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件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件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32件次,行政执法公示4件次,“双随机、一公开”11件次。

积极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在制定与我市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决策过程中,采取网上征集、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公众、企业、县区及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今年在制定《淮南市5G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贯彻落实《淮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时,及时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及县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建议结果公示在局网站。2021年共公开征求意见5次。

多样化开展解读工作聚焦工业经济、信息化、国资监管领域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图文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精准解读工业经济、信息化、国资监管等政策文件共9次,转载上级政策解读5件次。

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建立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高频事项,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先后围绕民营经济发展、两化融合和5G建设情况、疫情防控和物资供应等群众关心的话题主动回应9件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

及时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发布企业管理、财务指标、业绩考核等国有企业相关重要信息。今年我局共发布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审计结果、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务考核情况、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情况、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薪酬情况等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次(为自然人申请,线上申请),已及时答复申请人,并将相关附件上传至申请人邮箱。2021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各相关科室职责,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共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保密“自审送审终审”三审制度,待审查完毕后再行公开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认真落实《淮南市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结合经信局的工作实际,加强专题专栏建设,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切实按照“5+X”(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的框架调整目录, 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334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的工作格局。细化分工,明确职责,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积极参加市里每季度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会前认真整理整改问题、疑问,会中认真做好笔记,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认真全面整改,做到每次培训会都有交流、有收获、有心得。二是深化监督考核。制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机构职能目录》,各科室均按照职能要求有所分工,按照《淮南市经信局(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制度》年底对各科室给予评分,分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按照文件要求给予奖励和批评。三是加强社会评议。邀请政务公开领域专业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局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等方面进行社会评议,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完善政务公开体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4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经信局(国资委)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但与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与社会公众对工业经济、信息化和国资监管相关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多样,多采用文字解读的形式解读文件;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中征求形式偏单一,多采用互联网、电话等渠道进行征求,缺少其他形式。

2022年,市经信局(国资委)将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统筹推进,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采取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图画帮助公众理解政策。

2、多种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在制定文件的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如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

3、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根据我局职责,对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市经信局(国资委)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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