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南市产业投促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7 18:38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淮南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参照《淮南市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办法,结合淮南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办法》紧紧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设立市引导基金吸引和集聚社会资本,统筹各类资源予以支持。同时,通过市引导基金开展资本招商,可以有效利用外部资源和引入市外资本,更好地促进淮南振兴。加强淮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提升管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研究淮南市产业投促基金组建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1年第98号)议定事项第八条:“参照《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管理办法由市国资委会同市财政局起草,在起草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向市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招商服务中心、市产发集团、市建发集团等部门征求了意见。2021年12月22日,经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4次会议研究,确定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引发。

四、工作目标

《办法》以助力加快农业、工业、服务业全面发展,引育壮大新动能为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建设淮南市三大产业布局体系、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构建“一主一副四组团”区域发展格局、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聚焦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进行投资引导,吸引、撬动外部资源和社会资本,助力淮南振兴发展。

五、主要内容    

《办法》指导思想明确、架构合理、目标清晰、内容完备,主要内容包括引导基金设立和管理、运作模式、引导基金的退出和终止、风险控制和监督、绩效评价。具体为: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本办法所称产业投促基金,是指市属有关国有平台公司出资设立的,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我市的重大招商引资企业,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绿色食品等新兴产业的有限合伙企业。规定了产业投促基金要按照“国有资本引导、市场化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管理运作。

第二章为设立和管理。明确了产业投促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的选择方式、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产业投捉基金的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基金管理人主要职责。

第三章为运作模式。产业投促基金主要采取阶段参股模式运作,即产业投促基金以参股方式引导设立子基金。明确了参股基金的出资方式及其它相关事项。经批准,产业投促基金也可采取跟进投资、直接投资、设立增信类产品和其他投资方式运作。                       

第四章为产业投促基金的退出和终止。明确了产业投促基金提前退出的适用情形;以及产业投促基金终止后,应当在出资人监督下组织清算,清算收益由出资人收回。

第五章为风险控制和监督。明确基金决策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和产业投促基金投资形成的资产进行日常监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基金运作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章为绩效评价。明确基金决策执行委员会办公室按年度对产业投促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基金决策执行委员会。

第七章为附则。明确本办法由基金决策执行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创新举措

采取阶段参股模式进行运作,具体模式有:跟进投资、直接投资、设立增信类产品和其他投资方式。

七、保障措施

参股基金应优先投资淮南市范围内的企业,并且投资的资金比例不低于产业投促基金实缴出资规模的1.5倍。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国资委

解读科室:产权管理办公室

解读人:姚娜

联系方式:0554-66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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