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淮南市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审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3 19:09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发〔2021〕1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淮府〔2021〕54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减轻企业融资负担,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办法》初稿在2018年《淮南市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审核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在认真调研、多次征求有关县区和部门的意见后进行了完善,经市经信局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市经信局于2021年11月23日印发了《淮南市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审核办法》(淮经信中小企业〔2021〕28号)。

四、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引导培育更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鼓励企业通过融资实现综合实力提升。

五、主要任务

每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培育专精特新冠军企业4家,培育小巨人企业3家。

六、创新举措

开创性的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进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在全省范围内处于政策领先地位。

七、保障措施

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审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市经信局负责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复核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对贴息进行审核;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市经信局对其进行指导和管理。

八、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淮南市经信局(国资委)中小企业

联系人:徐海燕

联系方式:0554-664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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