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8 19:14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中小企业科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县区(园区)工信部门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皖政〔2024〕9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夯基提质行动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88号),现就2025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企业须符合《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请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3),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10月13日

    (二)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

(三)市工信局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推荐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为申请企业提供便捷周到的咨询辅导和培训服务,引导企业自主申报,防范不良中介违规参与申报工作。

(二)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要落实审核把关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流程,加大实地抽查和数据交叉核验力度,确保内容规范、数据真实、佐证材料完整,提高推荐质量。

(三)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意见,近三年受到过行政处罚的企业,须在申报前完成信用修复,并出具信用修复后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四)请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于10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2)行文报送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请申报企业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赋码的审计报告,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同时审计报告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不一致的,参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中的年度研发费用小计判定。

(二)根据往年情况,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账号、密码,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同时注意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市及各县区(园区)咨询电话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2025年9月18  

                                          


附件1

及各县区(园区)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1

信局中小企业科

0554-6642370

2

寿县经信局

0554-4038220

3

凤台县经信局

0554-8685664

4

大通区经信局

0554-2518596

5

田家庵区经信局

0554-2698051

6

谢家集区经信局

0554-5683102

7

八公山区科经局

0554-5617309

8

潘集区科经局

0554-4989100

9

毛集实验区经贸发展局

0554-8273337

10

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0554-3316316

11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0554-6629815

12

煤化工园区经济发展局

0554-660069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附件2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导产品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

评定得分(满分100分)

 

 

 

 

 

 

 

 

 

 

 

 

 

 

 

 

 

 

 

 

 

 

 

 

 

 

 

 

 

 


附件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企业真实性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2.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须提供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须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

3.3年审计报告(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且赋码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

4.2024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5.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信用安徽网站下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可不提供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可选)

6.3年获得的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7.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8.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9.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可选)

10.质量管理水平对应的证书(包括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自主品牌佐证材料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1.企业技术水平先进性自我说明(包括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为知名大企业配套等情况)

12.企业特色化生产经营加分项佐证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以上数字领航企业、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双创大赛获奖、拟上市情况

13.主导产品特色化加分项佐证材料(包括省级及以上三首产品的证明材料、安徽工业精品或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专利奖、皖美品牌示范、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14.企业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15.III知识产权证书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补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6.研发人员占比的自证材料

17.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18.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请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汇总整理,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附件4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日期:202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