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026年第二批)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4 22:16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中小企业科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区(园区)信部门: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梯队的基础力量,也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必要条件之一。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复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6年申报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申报须满足《实施细则》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进入去申报模块办理。

、评价标准

详见《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4

评价程序

1.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上传与直通条件有关佐证材料即可;满足均分条件的企业,参考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2.园区工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辖内企业提交的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通过初审的企业所在市工信局推荐,同时在申报系统审核提交

、工作要求

1.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严格把关,落实审核责任,无佐证材料的企业不得推荐工信将对各县区(园区)推荐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展抽查,对申报资料造假的企业,取消企业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于1015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附件1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电子版同步报送。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7901037、010-87901032

市工信局咨询电话:0554-6642370

 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026年第二批)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汇总表

          2.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4. 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026年9月14日


附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汇总表

 

县区园区工信部门(盖章):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评价得分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如是,标注1234序号)

 

 

 

 

 

 

 

 

 

 

 

 

 

 

 

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评价得分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如是,标注1234序号)

 

 

 

 

 

 

 

 

 

 

 

 

 

 

 


附件2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

 

一、基础材料(所有申报企业提供)

1.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完成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导出PDF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信息)

2.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

3.企业真实性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符合直通条件的企业提供,提供一项即可)

4.近三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5.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

6.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设立佐证材料

7.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三、直通条件企业佐证材料(不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提供)

8.企业20242025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须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

9.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0.企业20242025度审计报告(须赋码,同时包含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等,由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赋码

11.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备注: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

 

 


附件3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日期:            


附件4

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5%以上(20分)

B.3%-5%15分)

C.2%-3%10分)

D.1%-2%5分)

E.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15%以上(20分)

B.10%-15%15分)

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D.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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